一、以下10种行为属于黑恶势力犯罪,发现请举报: 
	1.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、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,主要有:谋取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。拉拢,腐蚀、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; 
	2.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环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 
	3.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乡霸”“村霸”“地霸”等黑恶势力; 
	4.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 
	5.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,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 
	6.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卖强买、收取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 
	7.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,深挖幕后组织者、 
	操控者、经营者; 
	8.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,主要有:打着投资公司、咨询 
	公司、金融信贷平台、典当行等名义,以及“无抵押贷”“校园贷”“车 
	贷”“房贷”“裸贷”等“套路贷”,专门从事高利放贷,采取虚假诉讼、跟踪兹扰、言语威胁、变相拘禁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; 
	9.插手民间纠纷、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 
	10.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,主要有:实施组织跨境赌博、绑架、洗钱、敲诈勒索、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 
	二、群众举报方式: 
	举报电话:0775-4232110 
	举报邮箱:ggshb4232110@163.com 
	举报信箱及地址:贵港市扫黑办(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C区454室),邮编:537100